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成立于2021年。设有国有资产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共有工作人员6名。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能: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年检、统计报告。负责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闲置资产调剂;组织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审核报批。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审核报批、收入收缴及检查监督。负责学校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公共行政设备的维修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维护运行,组织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有关使用单位和人员提出绩效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学校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按照上级和学校招标管理办法,负责学校设备、家具的采购供应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对外投资项目的论证、报批;负责学校对外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考核。负责组织校办企业改制方案及关、停、并、转等重大事项的论证、审核、报批。校办企业占用学校资源(含人力资源)应交费用的审定、报批。负责学校公用房屋的调配工作,负责学校职工住房调售工作。协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学校无形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及设备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公共教学资源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订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指导教学单位的实验室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年度考核评估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制订工作。掌握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相关数据,协助学院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督促并指导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各实验室的消防、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状况。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清查、登记、回收、帐务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对内对外服务、报表统计及监督检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校内各单位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工作。负责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及考核工作,开放基金、维修基金具体使用的审核工作。制定各类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负责公共教学资源的管理、维护、维修工作,做好旧设备的技术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做好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设备保障及技术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