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系我校原职工,因债务问题被学校取消分房资格。他多次信访,经调查核实李伟名下没有房产,没参与过学校福利分房,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解决其住房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光华园7幢401室,面积为62.2平方米的房产重新分配给李伟。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6日17:00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586411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31日
李伟系我校原职工,因债务问题被学校取消分房资格。他多次信访,经调查核实李伟名下没有房产,没参与过学校福利分房,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解决其住房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光华园7幢401室,面积为62.2平方米的房产重新分配给李伟。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6日17:00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586411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