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南工国资[2021]1号),我校现有一批废旧物资需报废处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公告信息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概况
设备一批,待处置资产具体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和确定方式
1、本次对投标人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投标人,数量为5个。
2、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具有高校废旧物资回收3个以上实际案例,需提供证明(合同复印件),提交预审的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本部门作进一步核查,若查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后期将设为黑名单。
(4)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系授权竞标,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同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以上要求均为必备条件,现场确认报名时应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备留存)。
三、公告及报名日期
公告日期: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
提交资料报名日期:2023年7月15日上午9点—10点,过时不候。
四、提交资料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行政楼318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64113,13584006106。
五、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预审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投标人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现场查看待报废物资。
2、各投标人现场对待处置物资综合报价。
3、投标公司密封报价,资产处置工作小组及专家对投标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合理高价中标,电话通知招标结果。(本次资产处置学校设置底价,若最高竞标价低于学校底价,学校保留取消本次处置的权利。)
4、中标单位向校方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依法完全履行合同完毕后一周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若竞标人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管理的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将视为违约金上交学校,并取消后期废旧物资招标资格。
5、中标单位凭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处置收款通知”到学校计财处交费,签订合同后,方能办理该批物资的移交手续。
6、中标单位在校园内一切活动应服从学校管理、遵守教学秩序,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待处置物资,如损坏校方任何设备,须按价赔偿。
7、投标费用自理,中标方负责所有施工费用及安全责任,查看现场交通工具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