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将我校单台(套)原价在50万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在2023年度(2023.1.1-2023.12.31)的使用、开放、共享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步勇星 号码:64056 邮箱:369960154@qq.com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pdf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10月8日